政策通知
发布单位:应急管理部 | 发布时间:2025年12月17日(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) | 实施时间: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
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)于2025年12月17日正式发布,2026年6月1日起全面施行,原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原安监总局30号令)同步废止。本号令适用于电工、焊工、高处作业、制冷与空调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矿山等全部《特种作业目录》内作业人员,是特种作业培训考核领域国家级制度升级,为云南省特种作业人员考试、取证、换证提供权威政策遵循。
本次修订紧扣严管安全、便民利企、考培分离、全国统一四大原则,聚焦解决旧规“复审频繁、跨省不便、补考难、流程繁”等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痛点,全面优化特种作业取证、换证、考试全流程。既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安全责任,又大幅降低从业人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,推动特种作业考试规范化、便捷化、标准化发展。
旧规:特种作业操作证6年有效期+每3年强制复审,需频繁参加培训、考试、跑腿,易出现逾期失效情况;
新规:取消所有3年复审要求,特种作业操作证统一为6年有效期,全国通用,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同等效力,到期直接换证,持证期间无需任何复审;
过渡衔接:2026年6月1日前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,自动按新规执行,无需补充复审手续。
换证节点: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完成培训考核,期满前60日提交换证申请,避免逾期失效;
延期办理:因服兵役、出国出境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换证的,可申请最长2年延期换证,延期期间严禁上岗作业;
失效补救:证书过期未超过1年的,按正常换证流程办理;过期超过1年的,需重新参加全部考核(理论+实操),方可重新取证。
考序规则:需先通过理论考试,方可参加实操考试,3年内完成全部考试即可取得证书;
实操补考:实操考试最多可参加5次,不合格可免费补考,无需额外缴纳补考费用;5次仍不合格的,需重新报名理论考试,无需重复参加培训;
全国通办:彻底取消户籍、从业地限制,从业人员可在全国任意合规考点报名、考试、换证,证书全国联网可查、跨省互认,适配跨区域就业需求;
考培分离:严格实行“考培分离”,考试机构不得开展培训业务,培训机构不得组织考试,杜绝“包过、买证”等违规行为,全国统一题库、统一考试系统、统一考核标准。
取消强制提交医院体检证明的要求,改为由从业人员提交个人健康承诺(承诺无妨碍特种作业的疾病、生理缺陷);
大幅精简报名材料,全面推行线上申报、电子审核、电子证书,减少纸质材料提交和跑腿次数,提升办理效率。
已取得对应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,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时,可免于参加安全技术培训,直接参加考核,大幅节省取证时间和培训费用。
个人违规:无证上岗、使用假证、考试作弊的,处2000—20000元罚款,撤销证书,3年内不得报考,纳入失信名单;
企业违规:使用无证、证书失效从业人员上岗的,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,严肃追责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;
机构违规:考试作弊、协助骗证的,撤销考试资质,处以罚款,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取证更易:实操5次免费补考、理论考试不限次数,大幅提升考试通过率,降低考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;
换证减负:彻底告别3年一复审的繁琐流程,6年仅需1次换证,每年减少大量复审相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;
跨省便利:云南考生可在省内任意合规考点报考,也可前往省外考点考试、换证,证书全国通用,适配跨区域就业需求;
考试衔接:本机构将同步更新考试题库、培训大纲、实操考核标准,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19号令组织考试,确保考试合规、标准精准。
1. 附件: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)全文(PDF)
下载链接:应急管理部官网-政策文件专栏
2. 本机构咨询:
- 咨询电话:0871-68191809
- 业务范围:特种作业人员(电工、焊工、高处等)考试、证书查询、换证指导
请各相关企业、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提前熟悉应急管理部19号令新规内容,合理安排取证、换证时间,避免证书逾期失效;2026年6月1日起,本机构所有特种作业考试将严格按照新规执行。本机构将持续提供政策解读、培训辅导、报名咨询等服务,助力大家顺利取证、合规上岗。
云南易培考试中心
2026年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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